第一章 總 則
  • 第 一 條:本會定名為中華民國產物保險核保學會 ( THE NON-LIFE UNDERWRITERS SOCIET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),(以下簡稱本會)。
  • 第 二 條:本會為依法設立之社會團體,非以營利為目的。
  • 第 三 條:本會以研究核保理賠技術,交換核保理賠經驗、聯絡核保理賠人員感情、促進保險事業發展為宗旨。
  • 第 四 條: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  • 第 五 條: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辦事處。
  • 第 六 條:本會之任務如下:
    1. 舉辦核保理賠學術研討事項。
    2. 核保理賠經驗及資料交換事項。
    3. 舉辦核保理賠人員之講習及訓練事項。
    4. 舉辦會員交誼活動事項。
    5. 有關機關委託辦理事項。
    6. 其他有關產物保險事業之研究、改進與建議事項。
中華民國產物保險核保學會章程
  • 民國八十年一月廿三日成立大會通過
  • 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三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(82)內社字第八二○八八九五號函核備
  • 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廿三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(84)內社字第八四○九六一九號函核備
  • 民國八十五年三月十三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(85)內社字第八五一二○四二號函核備
  • 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五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(87)內社字第八七一一二五四號函核備
  • 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,經內政部94.5.19台內社字第○九四○○七三○九一號函核備